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再削减5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包括:
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审批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中国民用航空局实施的外航驻华常设机构设立审批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许可本届政府成立之初,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共有226项,经是次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87%改为后置审批或取消。
有关详情,请浏览以下网页:
《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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